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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劉學慧

施比受更有福(徒二十:35)

這句話記載在(使徒行傳二十:35)“我凡事給你們作榜樣,叫你們知道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,又當紀念主耶穌的話,說:‘施比受更有福’。


受的意思是領受或得著。當人得到不管是從神來的賜福還是從人來的幫助時,都能使他的心裡得到滿足,並且他也因此自認為是蒙福的人。施的意思是賜給,給予,捨棄,犧牲。從世界的角度來看,施就是你所擁有的在減少。那麼,主怎麼會說施比受更有福呢?


在馬太福音19章記載著一個青年財主。他來到主耶穌的面前,想知道他該做什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主說:「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當遵守誡命。」他說: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麼呢?」 主耶穌回答:「你若願意做完全人,可以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,你還要來跟從我。又說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或是弟兄,姐妹,父親,母親,兒女,田地的必要得著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」所以門徒問主耶穌;「這樣誰還能得救呢?」。是啊!難道今生就當一無所有才能得救嗎?當然不是這樣的!主豈不知道我們生活所需呢?他保護我們如同保護眼中的瞳仁,他帶來豐豐富富的恩典,又賞賜平安給我們,讓我們在今生也有依靠。然而,在提摩太前書(6:18-19)寫道:「又要囑咐他們行善,在好事上富足,甘心施捨,樂意供給人,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,預備將來,叫他們持定那真正的生命。」我們若仰望上面的事,就活在神的國裡,將來也必有永生報答我們。若眼睛只看今生,就只活在地上,生命也只在今生而已。惟有甘心施捨的,才能積財寶在天。所以,主耶穌這樣說是為了讓我們在屬世的和屬靈的之間做一個比較,捨棄那暫時的、會鏽壞的,卻能得到那永恆的,不會衰敗的福。


在使徒行傳20:35 這裡,保羅說:「我凡事給你們做榜樣,叫你們知道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。」 在哥林多後書(8:9)寫道:「你們知道我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,祂本來富足,卻為你們成為貧窮,叫你們因祂的貧窮,可以成為富足。」主耶穌乃絕對權能的真神,為擔當我們的罪離開在天上的寶座,降世為人子,又為我們的罪舍了自己的生命,使我們因祂的愛得著生命,與神和好,並成為富足的人。一個要跟從耶穌的人就當效法祂,願意撇下一切,將自己當做活祭獻上,一生為主而活,這樣就必能在主裡有更豐盛的生命。保羅在這裡提到你們當這樣勞苦,扶助軟弱的人。保羅自己為福音的事勞苦付出,天天為教會的事掛心,我們也當以保羅為榜樣,努力的傳揚福音,這也是神託付給我們的使命,要使更多的人因為我們的「施」而同樣成為信仰上富足的人。聖經上又說:在基督裡勞苦,是與我們有益的,因為我們從主耶穌那裡白白的得來,也當白白的舍去。


保羅說當扶助軟弱的人,因為神就是愛,如果一個人看見弟兄姐妹需要幫助卻沒有憐憫的心,這樣的人怎能是愛主的呢?我們切實的相愛,總要在言語和行為上體現出來。我們這樣付出是為了討神的歡喜,使神得著榮耀,也讓得幫助的人歸榮耀給神。真正的施,是不求回報的,因為我們的賞賜在天上。我們現在所受的苦或付出的辛勞與將來的榮耀相比是至暫至輕的。


這樣看來,施不是我們擁有的在減少,而是更加添我們所受的,是福氣的延伸,你若領受的多就當付出更多,神應許我們有更豐盛的生命,就是那永生,古人雲:「甯施與人,勿從己受」。古代有智慧的人尚且有這樣的認知,何況我們這些承受生命之恩的人呢?主耶穌為我們已經舍了自己,所以我們當效法祂,「施比受更有福」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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