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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為什麼要祈禱?


人類有永生的觀念(傳道書三11),因此有『向天祈禱』的天性,所謂『窮則呼天,痛則呼娘』,是心靈中自然的流露。這種天性,證明人類最初與神有密切的關係。但世人被罪惡破壞了與神的正常聯繫,以致遠離忘記神,不認識獨一的真神。所以人應當悔改,歸向真神,向真神發聲呼求,祂必留心垂聽(詩篇七十七1)。

祈禱最重要的目的,是要使神得榮耀(約翰福音十二28),所求的,是凡事按照神的旨意成全(路加福音廿二42)。故凡事都可向神祈求,但必須不違反神的榮耀和意旨。合乎神旨意的事物,我們認真懇切的祈求,祂必垂聽。不合神旨意的事物,或隨自己的私慾貪求,則求亦無所得,稱作『妄求』(雅各書四2-3)。當所求不蒙垂聽時,應省察己心,尋求神更美好的旨意。例如保羅三次求主除去身上的一根刺,叫撒但差役的攻擊離開他,主卻告訴他:「我的恩典夠你用,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。」原來保羅所得的啟示甚大,主要他謹守儆醒,免得過於自高(哥林多後書十二7-8)。

主耶穌教導門徒禱告說:『我們在天上的父!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,願你的國降臨,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,如同行在天上。我們日用的飲食,今日賜給我們。免我們的債,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,救我們脫離凶惡,因為國度、權柄、榮耀,全是你的,直到永遠。阿門!』(馬太福音六9-13)。這段禱告文也是今天我們祈禱時的基本內容,值得我們記下,依此獻上禱告。

最後祈禱時應要保持嚴肅、沉靜的態度,選擇適當的時間和地點。最好在僻靜的地方,不受別人干擾。尤其對身心忙碌的人,安靜的心特別需要,所謂『你們得力,在乎平靜安穩』(以賽亞書卅15),所以主耶穌在世時常常退到曠野去祈禱(路加福音五16)。環境的安靜雖屬重要,但內心如能拒絕外面的紛擾,亦可隨時造成內在的隱密處所。此外,隨時隨處都可默禱,幾分鐘或幾句話都成,乘車、坐船、走路、做事,都可以『靠著聖靈,隨時多方祈禱。』(以弗所書六 18)若能一天早午晚三次的定時禱告,必可常常與主親近,向祂傾訴。(詩篇五十五17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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